天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详解:统筹和个人缴费比例全解析
天津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两部分组成:统筹部分和个人部分。缴费比例根据企业性质和参保人员的就业身份不同而有所差异。
企业职工缴费比例
统筹部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比例为职工工资基数的10%,其中用人单位缴7%,职工缴3%。
个人部分:由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职工工资基数的2%,上限为每月183元。
城镇非就业人员缴费比例
统筹部分:由其本人缴纳,比例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5%。
个人部分:由其本人缴纳,比例为最低工资标准的3%,上限为每月138元。
外来务工人员缴费比例
统筹部分:由其本人缴纳,比例为其上一年度在天津市月平均工资的7.5%。
个人部分:由其本人缴纳,比例为其上一年度在天津市月平均工资的3%,上限为每月138元。
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缴费实行社会平均工资制度,缴费基数一般为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天津市202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208元,因此2023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8208元。
缴纳方式
医疗保险缴费通过划拨方式进行。用人单位按期将应缴纳的保费从职工工资中扣除,连同单位缴纳部分,统一划拨至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城镇非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通过银行柜台、网上银行等渠道自行缴纳。
缴费时间
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与工资发放时间一致,每月缴纳一次。城镇非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可灵活选择缴费时间,但每年至少缴纳一次。
注意事項
个人缴费比例为固定比例,不会随工资基数的变化而变化。
统筹缴费比例因企业性质和参保人员就业身份不同而有所差异。
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以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为准计算缴费金额。
如未按期缴纳医疗保险费,将产生滞纳金,影响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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