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操作指南
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是指参保人员在不同省份就业时,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和权益转移至新就业地的过程。跨省转移可保障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的连续性,避免重复缴费和中断待遇领取。
跨省转移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人员可申请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
转移前无历年欠费;
参保地和转移地均已开通基本养老保险异地转移业务。
申请流程
异地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流程申请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
1.
提出申请
参保人员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跨省转移申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异地转移申请表》。
2.
审核资料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参保证明等。
3.
出具凭证
审核通过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凭证》。
4.
办理转移
参保人员持《凭证》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5.
备案
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转移信息录入系统,并向原参保地办理备案。
注意事项
跨省转移仅转移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和相关利息,用人单位缴费部分不转移;
转移前后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养老金待遇,但企业年金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
转移后,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缴纳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可作为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缴费年限。
表格: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申请材料清单
| 材料 | 原参保地 | 新就业地 |
|---|---|---|
| 身份证 | ? | |
| 参保证明 | ? | |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清单 | ? | |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异地转移申请表》 | ? | |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凭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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