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详解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是指参保人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就业时,其养老保险关系和账户资金的转移。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转移前的准备
核实转出地信息:联系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实个人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缴费记录及账户余额。
准备相关材料: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转移接续申请表(由经办机构提供)。
选择转入地:确定就业的新地址并了解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信息。
转出地的办理
申请转移: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
办理转出手续:经办机构审核申请材料后,办理转出手续,并出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清单》。
转移资金:转出地社保机构将参保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划转至全国社保转移平台。
转入地的办理
受理申请:参保人持转出手续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
核对信息:经办机构审核《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清单》及相关材料,核对参保信息及账户余额。
接续关系:核对无误后,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办理接续手续,建立新的养老保险账户。
特殊情况
跨省转移:跨省转移需要先办理省内转移,再办理省际调剂。
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未缴满15年且中断缴费超2个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转移,转入地继续参保即可。
特殊行业转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特殊行业转移需按相关规定办理。
注意事项
办理转移前,参保人应及时核实个人缴费情况和账户余额。
转移申请一般在参保人调离转出地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转移成功后,参保人须保持在转入地持续参保,避免发生脱保。
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向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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