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交费和续交规定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简称城居医保)作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之一,为城镇非户籍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和续交规则是保障参保人利益的重要内容。缴费规定
城居医保缴费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每年缴费期限一般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参保人可一次性缴纳或分期缴纳全年保费。缴费金额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参保人年龄等因素而异。续交规定
城居医保实行逐年缴费续保制度。续交时间一般为当年11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参保人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续交保费:
到社保征收机构或指定代收点缴纳现金或刷卡;
通过银行柜台、网银或手机银行转账缴纳;
通过城居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小程序缴纳。
未及时续交保费的参保人,其医疗保险关系将自动中断。中断后,参保人需要补缴欠费并等待一定期限后才能恢复医保待遇。
缴费期限 | 续交期限 |
---|---|
当年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 当年11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城居医保缴费和续交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参保人应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参保地社保机构了解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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