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及领取条件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一种面向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而设立的养老保障制度。
待遇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由政府根据参保时间、缴费年限和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发放。缴费时间越长,领取的基础养老金越高。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参保人缴纳的个人缴费和利息共同构成。缴费年限越长,积累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越多。
领取条件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包括: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缴费年限满15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经按规定转移接续或者合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与合并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区域内参保人流动时,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可以按规定转移接续或合并。
转移接续
在不同统筹地区参保的,可以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
转移接续后,计算养老金时,将转移前缴纳的保险费、转移时的账户余额和转移后的缴费年限累计算入。
合并
在同一统筹地区,参保人因工作或户口迁徙等原因,同一险种同时缴纳两份及以上的保险费时,可以合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
合并后,按合并后的保险费计算参保人退休后的养老金。
注意事项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和领取金额由各省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城镇居民可以自愿延长缴费年限,缴费时间越长,将获得更高的养老金待遇。
城镇居民在退休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将与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待遇共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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