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规:保障老年生活,安享晚年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历经多年发展与完善,最近发布的新规对参保、缴费、待遇等方面进行了调整,旨在进一步保障老年职工生活,安享晚年。
参保范围扩展
新规将参保范围扩展至符合规定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未纳入用人单位统一管理,且从事个体经营或其他灵活就业形式的劳动者。扩大参保范围有利于保障更多劳动者在退休后享有基本养老金,提升养老保险体系的覆盖面。
缴费方式改革
新规改革了缴费方式,自2023年1月1日起实行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相结合的缴费模式。个人缴费比例维持8%,单位缴费比例由16%提高至18%,其中12%划入个人账户,6%划入统筹账户。改革后,个人账户的积累水平将受到一定影响,但统筹账户资金充裕度得到提高,可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稳定性。
待遇水平提升
新规提高了养老金待遇水平。2023年,基本养老金预计提高4%。此外,新规还增加了领取养老金所需最短缴费年限,从15年提高至20年。这意味着,缴费不足20年的参保人无法领取养老金,但可以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个人权益保障
新规强化了个人权益保障。参保人可以随时查询自己的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对错误或遗漏记录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并要求更正。同时,新规规定,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缴费年限不足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规定年限,以享受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其他优化调整
新规还对其他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包括:
延长缴费期限,允许参保人一次性或分期缴纳至规定年限。
优化养老金发放方式,支持银行卡、社保卡等多种发放方式。
推进养老金数字化服务,提供在线查询、申请等服务。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规的出台,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和提升的体现。新规通过扩展参保范围、改革缴费方式、提高待遇水平、强化个人权益保障等措施,切实保障了老年职工的养老生活,让他们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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