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退休生活
什么是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它由国家和企业共同缴费,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金计入个人账户,企业缴纳的部分进入统筹基金账户。
参加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企业职工;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未享受养老待遇。
缴费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缴费:
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具体比例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一般在20%-23%之间。
个人缴费:
职工个人按照工资总额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一部分计入个人账户,一部分进入统筹基金账户。
待遇
退休待遇:
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参保职工,可以领取每月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并根据缴费年限、缴费工资等因素确定。
丧葬待遇:
参保职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抚恤金。抚恤金标准由各地规定,一般为几千元不等。
遗属待遇:
参保职工死亡后,其符合条件的遗属可以领取遗属补助费、遗孤抚恤金等遗属待遇。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保障职工退休后基本生活的重要保障,参保职工应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确保享受应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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