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缴尽缴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权益,现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普惠性与社会公平性,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体系的全面覆盖、应缴尽缴、规范管理。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缴费率大幅提升,参保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稳定运行,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三、主要任务
1. 宣传动员
深入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保积极性。广泛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参保条件和参保流程。
2.摸底排查
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摸底排查,摸清目标人群的基本情况、参保情况和缴费情况,建立健全参保人员信息台账。
3.积极推进
强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激励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长效机制。
4.规范管理
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规范参保缴费、待遇发放、信息化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信息化平台,强化信息共享和监管力度。
5.政策研究
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度创新,探索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发放、基金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推进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四、组织保障
1.领导机制
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缴尽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缴尽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2.工作职责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财政部门负责政策制定、资金安排和监督检查;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日常管理、业务经办和信息化建设;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和税务信息共享;宣传部门负责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负责联系服务群众,推动工作落实。
3.督导考核
建立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定期对各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缴尽缴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开展好、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1.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重点向困难群众和偏远地区倾斜,确保参保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2.政策激励
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激励措施,对参保缴费的个人或家庭给予适当补贴或奖励。
3.追缴机制
对于拒不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依法采取追缴措施,确保应缴尽缴。
4.信息共享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共治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提高参保缴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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