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种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其参保对象包括以下人员:
城镇常住居民
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常住居民,包括:
户籍在城镇的非就业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
城镇低保对象
其他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
农村常住居民
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常住居民,包括:
户籍在农村且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
农村低保对象
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
其他人员
除了上述两大类参保对象外,还有一些特殊人群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
户籍在城市,但常住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居民
出国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
与境外签订劳务合同的派遣人员
申请社会救助人员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仍然符合条件的原参保人员
参保条件
参保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持有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年满16周岁(含)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持有有效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参保流程
参保对象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参保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明
收入证明(部分地区需要提供)
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后,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丧葬补助金等。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