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异地转移指南
在深圳缴纳社保后,异地工作时需要办理社保转移手续,避免缴费空白期和影响福利待遇。以下详述深圳社保异地转移流程和注意事项。
基本原则
社保转移基于“全国统一,省级统筹”原则,异地转移仅在同一省级社保范围内办理。
转移流程
第一步:准备材料
深圳社保卡
身份证
转移地社保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户口本、就业证明等)
第二步:申办转移
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深圳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转移。
填写《参保人员社保关系转移申报表》。
提交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第三步:接受地办理
转移申请受理后,深圳社保机构将向转移地社保机构邮寄《参保人员社保关系转移通知书》。
转移地社保机构收到通知书后,会通知参保人办理社保开户手续,并核算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等信息。
注意事项
转移时机:应在就业或户籍迁移后尽快办理转移,以免缴费中断。
缴费年限:异地转移后,缴费年限将在转移地继续累积。
个人账户余额:转移时个人账户余额将划入转移地,无利息。
养老金领取:异地转移后,达到退休年龄时,可以在转移地领取养老金。
其他福利:生育、工伤等其他社保福利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转移费用
社保转移一般不收取费用,但部分地区可能收取少量手续费。
表格:深圳社保转移材料清单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 深圳社保卡 | 1张 | 原件 |
| 身份证 | 1张 | 原件 |
| 户口本 | 1本 | 原件(部分地区要求) |
| 就业证明 | 1份 | 原件(部分地区要求) |
| 参保人员社保关系转移申报表 | 1份 | 填写完整 |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