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疑难解析
解析失业保险的涵义
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中,将失业保险定义为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因非个人意愿而暂时失去固定职业和收入来源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解析参保缴费主体
参保主体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用人的用人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
缴费主体
用人单位按其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
个体经营、自由职业人员按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基数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
解析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基本条件
已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金。
符合其他规定的条件。
不同情况的领取期限
失业前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领取期为12个月。
失业前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领取期为24个月。
失业前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的,领取期为36个月。
解析失业保险金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失业前工资标准在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以下的,按其工资标准的60%发放。
失业前工资标准在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以上且不超过2倍的,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的60%发放。
失业前工资标准超过当地平均工资水平2倍的,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2倍的60%发放。
解析失业保险基金的用途
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
向失业人员支付失业保险金。
职业培训补贴。
失业人员求职择业补贴。
其他与失业保险相关的社会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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