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四川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根据参保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计算。
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及以上
累计参保缴费年限满15年
具备法定退休身份
领取标准
按年限领取
缴费年限满15年不足20年的:每月60元
缴费年限满20年不足25年的:每月65元
缴费年限满25年不足30年的:每月70元
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月75元
按账户余额领取
个人账户余额=个人缴费+单位代缴+利息
账户余额不足10000元的:一次性给付
账户余额超过10000元的:按照5%的年利率计息并分期领取,具体领取金额如下:
| 账户余额(元) | 领取金额(元/月) |
|---|---|
| 10000-50000 | 500-2500 |
| 50000-100000 | 2500-5000 |
| 100000-150000 | 5000-7500 |
| 150000-200000 | 7500-10000 |
| 200000及以上 | 10000及以上 |
领取方式
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保服务机构或村(社区)委会办理领取手续。领取方式有:
转账到银行卡
定期发放现金
其他经批准的领取方式
注意事项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材料。
已满足领取条件的参保人,需及时办理领取手续,以免影响待遇发放。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期间,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期间,参保人再就业的,不影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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