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
四川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男性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现为6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累计缴费满15年(含原合作医疗连续缴费年限);
累计缴费满10年且年满65周岁。
法定退休年龄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四川省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将逐步延迟,具体如下:
| 出生年份 | 法定退休年龄(男性) |
|---|---|
| 1963年1月1日及以后 | 60周岁 |
| 1962年12月31日及以前 | 55周岁 |
领取条件细则
除了满足法定退休年龄要求外,男性参保人领取养老金还需符合以下细则:
参保缴费情况:在规定年限内累计缴费满15年或10年。年限计算包含原合作医疗缴费年限,且在法定退休年龄前10年内至少有1年缴费。
户籍限制:申请领取养老金时,参保人户籍须仍在四川省。
身体状况:参保人需具有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
无欠费情况:参保人不得有欠缴养老保险费的情况。
领取流程
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可按照以下流程申请养老金:
1. 准备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养老保险手册等)。
2. 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3. 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4. 审核通过后,养老金将按月发放至参保人账户。
其他注意事项
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向经办机构申请补发。
享受农村低保的参保人,其养老金发放标准与低保标准之和不得超过低保标准。
参保人去世后,其家属可按照规定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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