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生育保险津贴标准、领取条件和计算方法
生育保险津贴是政府为减轻参保职工生育费用负担而发放的社会保险待遇,旨在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水平。哈尔滨作为黑龙江省省会城市,其生育保险津贴标准、领取条件和计算方法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以下详细介绍。
领取条件
参保满一年:职工在哈尔滨参加生育保险且实际缴费满12个月以上。
符合生育计划:职工所生子女符合国家和哈尔滨市计划生育政策。
提交相关材料:职工需提交《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计算方法
住院分娩:生育津贴标准为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上限为80%、下限为40%)乘以实际住院天数(含法定节假日)。
门诊分娩:生育津贴标准为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上限为50%、下限为25%)乘以法定休养天数(剖腹产128天,顺产78天)。
多胞胎:双胞胎以上,每增加一名婴儿,生育津贴相应增加50%。
最新规定
2023年1月1日起,哈尔滨生育保险津贴标准有所调整:
生育津贴标准:全省统一为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80%。
休养天数:剖腹产休养天数调整为144天,顺产休养天数调整为90天。
多胞胎:增加多胞胎生育津贴。
表格汇总
| 项目 | 标准 |
|---|---|
| 住院分娩 | 上年度平均工资的80% × 住院天数 |
| 门诊分娩 | 上年度平均工资的50% × 法定休养天数 |
| 多胞胎 | 每增加一名婴儿增加50% |
注意事项
生育津贴需在产假结束30日内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代职工申请,职工也可自行申请。
生育保险津贴包含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础工资、奖金、津贴等全部收入。
职工如有违反国家和哈尔滨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形,生育津贴将按规定减少或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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