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生育保险报销要求解读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保障,为生儿育女的家庭减轻经济负担,哈尔滨生育保险的报销要求主要针对生育津贴和费用报销两个方面。
生育津贴报销要求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因生育法定休息期间发放的补助,申领条件如下:
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生育津贴按女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80%发放,时长为女职工享受产假期间(一般为128天)。
生育费用报销要求
生育费用报销是指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申领条件如下:
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报销范围包括:
孕前优生检查费
围产期保健费
分娩费
相关并发症的治疗费
报销额度按哈尔滨市规定的生育保险费率和缴费基数计算。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0%。
报销材料清单
生育津贴和费用报销均需提交以下材料:
生育保险参保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相关医疗费用票据
报销流程
申报流程如下: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向参保单位提出申请
参保单位报经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发放生育津贴或报销生育费用
温馨提示
生育保险报销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逾期将无法报销。
具体报销要求和流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略有变化,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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