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两头吃”违法行为及处罚
同时交两份社保是指个人受雇于两家或两家以上用人单位,且每个用人单位均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这种行为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违法行为与处罚
1. 非法缴费处罚
若个人同时交两份社保,则会被认定为非法缴费。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追缴其非法缴纳的部分社保费,并处以应补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 申领双份待遇处罚
如果个人利用同时交两份社保,非法申领两份社保待遇,则会被追回多领的部分,并处以单月待遇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3. 犯罪刑事责任
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如利用同时交两份社保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4. 企业责任
同时交两份社保的用人单位也应承担责任。主管税务机关可对用人单位处以应补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具体案例
案例一:
某张先生同时在甲公司和乙公司工作,甲公司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一金,乙公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张先生的行为属于同时交两份社保,违反了《社会保险法》规定。主管税务机关追缴了张先生在乙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并处以罚款。
案例二:
某王女士同时在丙公司和丁公司工作。丁公司为王女士缴纳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一金,但丙公司也为其缴纳了医疗保险。由于王女士实际只在丁公司上班,她在丙公司缴纳的医疗保险属于非法缴费。主管税务机关追缴了王女士在丙公司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并处以罚款。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个人同时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由其选择一个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不得重复参加。
第八十七条: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骗取的待遇,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相关提示
个人应自觉遵守社保法规,避免同时交两份社保。
用人单位应规范社保缴费行为,不得为同时受雇于其他用人单位的个人重复缴费。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同时交两份社保行为的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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