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迎来最新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已正式公布,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覆盖所有在吉林省领取企业退休金的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
调整幅度
养老金调整幅度为5.5%,低于全国平均调整幅度6.5%。
调整方式
本次调整采用定额调整和比例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28元;
比例调整:调整后基本养老金(含过渡性养老金)在12800元及以下的部分,按5.5%的比例调整。
调整计算公式
调整后的养老金=(调整前基本养老金+128元)×(1+5.5%)
最低保障
对于调整后仍低于最低保障水平的退休人员,将按照规定予以补足。
影响
本次养老金调整将明显增加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有效改善其生活质量。同时,本次调整也对吉林省财政支出带来一定压力,需采取措施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相关链接
点击以下链接查看吉林省养老金调整政策原文:
吉林省养老金调整政策原文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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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地址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http://www.jl.gov.cn/art/2022/12/12/art_13819_100780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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