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
各地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不尽相同,但一般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根据本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和缴费情况,计算出基础养老金。
- 根据各省规定的过渡系数,对基础养老金进行过渡调整。
- 按照规定计算出过渡性养老金。
计算方法
1. 计算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 月平均工资 × 缴费指数 × 缴费年限 × 1%
月平均工资:指参保人退休前连续12个月或24个月的平均工资(由各省规定)。
缴费指数:指参保人实际缴费工资与月平均工资的比例。
缴费年限:指参保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
2. 过渡系数
过渡系数由各省自行确定,一般根据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年限长短和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进行划分。常见的过渡系数划分如下:
| 缴费年限 | 过渡系数 |
|---|---|
| 15年以上 | 1.2 |
| 10-15年 | 1.1 |
| 5-10年 | 1.05 |
| 5年以下 | 1 |
3. 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过渡系数
各省差异
各省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和过渡系数存在差异,具体计算标准可参考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以下列出部分省份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
北京市:
- 过渡系数采用分段式,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过渡系数为1.4;10-15年,过渡系数为1.3;5-10年,过渡系数为1.2;5年以下,过渡系数为1。
上海市:
- 过渡系数采用统一的1.2。
广东省:
- 过渡系数采用分段式,缴费年限在20年以上的,过渡系数为1.6;15-20年,过渡系数为1.4;10-15年,过渡系数为1.2;10年以下,过渡系数为1。
江苏省:
- 过渡系数采用统一的1.2。
浙江省:
- 过渡系数采用分段式,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过渡系数为1.3;10-15年,过渡系数为1.2;5-10年,过渡系数为1.1;5年以下,过渡系数为1。
提示:
以上仅为部分省份的计算方法,实际情况以当地相关部门公布为准。参保人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了解具体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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