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追缴二十年前的社保吗?追缴范围及规定详解
社保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社保缴费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个人社保缴费由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个人社保缴费存在追缴期限,但追缴范围有限,且追缴时间一般不超过20年。
追缴范围
个人社保追缴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追缴期限较长,一般不超过20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追缴期限较短,一般不超过5年。
追缴规定
是否强制追缴:社保追缴一般不强制。个人自愿缴费的,可以申请追缴;单位应缴未缴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追缴。
追缴时限:个人自愿缴费的,追缴时限一般不超过20年;单位应缴未缴的,追缴时限一般不超过5年。
追缴利息:追缴时需要缴纳滞纳金,滞纳金按照追缴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滞纳天数从欠费之日起计算至追缴之日止。
追缴方式:个人自愿追缴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单位应缴未缴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追缴。
追缴流程
个人自愿追缴: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个人社保追缴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并缴纳追缴金额和滞纳金。
单位应缴未缴:社保经办机构向单位发出《社保追缴决定书》,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追缴金额和滞纳金。
注意事项
社保追缴只能追缴未缴纳的社保费,不能追缴已缴纳的社保费。
个人自愿追缴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追缴社保的年份和金额,例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等。
单位应缴未缴的社保费,由社保经办机构追缴后,单位应及时缴纳,否则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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