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退还吗?
养老保险是保障个人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费用,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一般不能退还,但符合特定条件的特殊情况除外。
可退还的条件规定
退休前死亡
参保人未办理退休手续便不幸离世,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可以继承。
出国定居
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已取得出国定居资格,可以申请退还个人账户余额。
符合无业人群退保条件
参保人员因用人单位关闭、破产等原因导致失业,且长期找不到新工作,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保。
转入机关事业单位
参保人员若转入机关事业单位,此前在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转移至新单位,但不可直接退还。
满足最低缴费年限,但未达法定退休年龄
参保人员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连续缴纳满15年、尚未享受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待遇等条件,可以申请退还个人账户余额。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条件规定可能因不同地区或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具体退还流程和手续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不能退还的情况
仍在缴费期间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
已享受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待遇
退还流程
符合退还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出国定居证明、失业证明等。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注意事项
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退还后,其对应的个人账户将不再受保障。
申请退还时需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全部余额,不可部分退还。
退还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将以一次性给付的方式发放,不计入退休金发放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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