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截止日期规定
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具体缴纳截止日期如下:
按月缴纳
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应于次月15日前缴纳上月职工社保费。
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次月7日前缴纳上月职工社保费。
按季缴纳
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次季15日前缴纳上季职工社保费。
滞纳金罚则
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欠费之日起按照欠费数额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社保缴纳截止日期表
缴费单位类型 | 缴费方式 | 缴纳截止日期 |
---|---|---|
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 按月 | 次月15日前 |
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 按月 | 次月7日前 |
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 | 按季 | 次季15日前 |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社保缴费截止日期可能会有细微差异。各地社保经办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具体缴费时间,单位应及时关注并按时缴纳。
逾期缴纳社保费不仅会产生滞纳金,还会影响职工权益。例如,逾期缴纳养老保险费会导致职工享受养老待遇的资格被暂停或者丧失。因此,单位务必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保费,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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