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卡使用指南
北京社保卡集医疗保障卡、金融账户和电子凭证于一体,市民可通过社保卡进行医疗费用结算、领取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享受公共交通优惠等多种服务。
一、申领社保卡
符合申领条件的北京市户籍或外地户籍参保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所在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或医保中心申领社保卡。
二、卡内账户
社保卡内设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个人账户和金融账户。
1.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用于支付门(急)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费用、转诊转院费用和异地就医结算费用。
2. 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 金融账户
可用于发放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保待遇,也可用于储蓄、消费、理财等金融服务。
三、医疗费用结算
1. 门(急)诊就医
持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无需现金支付。
2. 住院就医
入院时持社保卡登记,出院时刷卡结算医疗费用,其中个人自付部分费用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四、养老金领取
社保卡内金融账户可用于领取养老金。退休人员可选择按月或按年领取养老金,领取方式可通过社保卡金融账户自动划拨或到社保经办机构柜台领取。
五、其他服务
1. 公共交通优惠
持社保卡可在北京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享受优惠。
2. 电子凭证
社保卡可用于社会救助、住房公积金、户籍查询等电子凭证服务。
六、注意事项
社保卡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或医保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社保卡金融账户需激活后才能使用金融服务。
使用社保卡医疗费用结算时,需注意卡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充足。
养老金领取方式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按年领取可享受一次性领取金额较高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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