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和范围
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覆盖在京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生育符合法定条件的就业人员。生育保险主要保障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北京市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如下:
正常生育:住院分娩费用按90%报销,最高限额为6000元。
剖宫产:住院分娩费用按90%报销,最高限额为7000元。
异地生育:异地住院分娩费用可凭相关手续报销80%,最高限额为4800元。
生育津贴报销比例
生育津贴报销比例为:
生育假期间的工资、津贴,按90%报销。
生育假期间用人单位继续发放的工资、津贴,大于生育津贴部分不纳入生育津贴报销范围。
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包括:
产前检查、接生、产后检查等生育医疗费用
流产、人工受精、胚胎移植等辅助生殖技术费用
剖宫产手术、顺产侧切等手术费用
麻醉、输血等特殊治疗费用
住院伙食费
新生儿疾病筛查费
不属于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
因疾病治疗与生育无关的费用(如因妊娠并发症引起的治疗费用)
超过规定的最高报销金额部分
自费药费、保健品等费用
生活护理费、陪客费等非医疗性质费用
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 参保人员生育后,及时向用人单位提交生育保险待遇申请
2. 用人单位收集整理申报材料,包括生育保险参保证、身份证、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
3. 用人单位通过网上报销平台或线下社保窗口提交报销申请
4.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报销
5. 参保人员收到报销款项
注意:
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执行,具体细则可能根据相关政策调整而变动,建议及时关注最新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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