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全清单及注意事项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材料种类繁多,且有严格的注意事项,符合条件的职工需及时准备材料进行报销。本文将详细列出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材料清单,并逐项阐述注意事项,方便职工顺利报销生育费用。
报销材料清单
生育津贴报销
生育医疗费用凭证(原件)
生育专用检查凭证(原件)
住院或门诊病历(复印件)
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产前检查证明(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本人银行账户信息
生育医疗费报销
生育医疗结算单(原件)
生育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发票(原件)
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本人银行账户信息
注意事项
生育津贴报销
报销期限:自生育之日起6个月内。
申报单位:生育员工所在单位。
报销金额:根据《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规定计算。
生育医疗费报销
报销期限:自生育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
申报单位:生育员工所在单位或个人。
报销范围:符合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根据《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报销比例为80%,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报销比例为50%。
材料提交方式
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报销材料:
邮寄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接待处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办事处或分局办理线上提交:关注“北京12333”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大厅】-【就业社会保障】-【生育保险】-【生育费用报销】,按照提示上传材料。
温馨提示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销规定,将影响报销进度。
职工应及时了解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变化,确保顺利报销生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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