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保补缴新政落地,将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最新通知,北京市社保补缴新政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落地实施。新政旨在完善社保制度,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适用对象
新政适用于以下人群:
未满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补缴条件的北京市户籍人员。
在北京市工作、居住,且未参加社保的非北京市户籍人员。
补缴条件
符合补缴条件的人员包括:
因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中断缴费的。
因个人原因中断缴费的,如自主择业、灵活就业等。
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中断缴费的,如出国、参军等。
补缴方式
符合补缴条件的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补缴:
个人补缴:可以通过北京市社保经办机构或指定平台进行个人补缴。
单位补缴:由单位为参保人员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
补缴时间
补缴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具体补缴时间根据补缴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长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缴费基数
补缴的缴费基数按照补缴年度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
费用计算
补缴费用按照补缴时间、缴费基数和社保费率计算。
补缴 benefits
补缴社保可以享受以下 benefits:
享受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保待遇。
补缴年限可以累计算入社保缴费年限,影响养老金待遇。
补缴金额可以作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注意事项
补缴社保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补缴时间越早越划算,缴费基数越高,补缴费用也越高。
个人补缴需要一次性缴清,不能分期缴纳。
补缴社保不能替代正常缴纳社保,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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