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详解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因参保人群和医疗费用种类而异。下面详细介绍最新的规定和标准: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特殊门诊: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中医门诊: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特殊疾病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
特殊门诊: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
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中医门诊: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
特殊疾病门诊: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报销上限
个人年度最高报销限额:100万元。
家庭年度最高报销限额:200万元。
报销流程
参保人发生医疗费用后,需及时就医。
医院将医疗费用信息上传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经办机构审核医疗费用后,按照相应比例报销。
参保人凭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医院或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报销款项。
注意事项
参保人需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报销待遇。
报销费用范围以当地医疗保险目录为准。
部分医疗费用可能需要参保人自费,如自费药、自费材料等。
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政策变化而调整,请以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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