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老保险最新政策解析
北京市养老保险制度旨在为退休后的北京市民提供经济保障,确保他们晚年生活无忧。最新政策对覆盖范围、缴存缴纳和退休待遇等方面进行了调整,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缴费标准更灵活,退休待遇更加完善。
覆盖范围
北京市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包括:
在京工作且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在京居住且具有京籍的灵活就业人员
在京工作或居住且符合国家和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缴存缴纳
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账户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个人账户”)两部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纳,个人账户由职工个人缴纳。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纳20%,职工缴纳8%
个人账户缴费比例:职工缴纳8%-12%,由职工自主选择
职工可选择按月、季、半年或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在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之间浮动。
退休待遇
北京市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由统筹账户支付,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退休时北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支付,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对1962年9月前参加工作的男性职工、1965年9月前参加工作的女性职工,以及1972年12月后退休并继续参加工作的职工,由统筹账户支付过渡性养老金
退休人员可选择一次性领取或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月领取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退休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且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即可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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