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费医疗报销比例及详细说明
北京市公费医疗制度是针对特定人群提供的医疗保障制度,其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类型、医疗费用种类和参保人员身份等因素有所不同。
报销比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普通门诊:不予报销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70%
三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60%
住院特殊病种:50%
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普通门诊:不予报销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80%
三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70%
住院特殊病种:40%
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参保人员
普通门诊:不予报销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100%
三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90%
住院特殊病种:80%
报销范围
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包括以下医疗费用:
住院费
诊察费
检查费
化验费
手术费
药费
住院伙食费
报销流程
1. 参保人员就医时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参保证明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 出院后,参保人员应及时向单位人事部门或社保部门提交报销申请。
3. 审核通过后,报销款项将直接汇入参保人员指定的银行账户。
注意要点
公费医疗不包含门诊费用,除特殊情况外,普通门诊费用不予报销。
医疗费用报销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超出报销范围或超过限定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
公费医疗报销比例会根据北京市相关政策的调整而变动,具体以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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