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个人补缴社保办理指南
北京市个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补缴社保:
1. 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流程:
1.前往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区县社保局或街道社保所)。
2.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补缴申请表》。
3.提交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用于缴费)。
4.缴纳补缴费用(按补缴期间和缴费标准计算)。
注意事项:
可补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险。
补缴期限不得超过60个月。
补缴期间不得重复缴费。
2.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大厅办理
办理流程:
1.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大厅(http://rsj.beijing.gov.cn/)。
2.点击“个人业务”>“社会保险”>“个人补缴”。
3.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4.缴纳补缴费用。
注意事项:
仅可补缴养老和医疗保险。
补缴期间不得超过12个月。
缴费后,需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补缴凭证。
补缴费用计算
补缴费用需根据补缴期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计算。缴费基数可按以下方式确定:
在职职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失业人员:上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未就业人员:本人自愿选择。
缴费比例和标准详见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站或相关规定。
其他注意事项
补缴社保后,可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如养老金、医疗报销、失业补助等。
补缴社保不得影响已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
补缴社保后退出现金,需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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