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
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规定了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待遇项目、费用分担、权利义务、管理服务等内容,为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主要包括:
-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包括诊断、治疗、康复、护理、手术、住院、医药费等。
- 工伤期间的交通费用:职工因工伤需就医、转院、复查产生的合理交通费。
- 工伤致残重新就业所必需的手工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费用:按规定标准报销。
- 工伤康复期间必要的康复训练费用:包括特殊教育、劳动技能培训等。
- 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遗属参加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按规定标准报销。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治疗项目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 伤残等级 | 住院医疗费用 | 门诊医疗费用 |
|---|---|---|
| 一等伤残 | 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 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
| 二等伤残 | 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 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
| 三等伤残 | 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 | 以当地同级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标准为限 |
| 四等伤残 | 以当地同级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标准为限 | 以当地同级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标准为限 |
| 五等伤残 | 以当地同级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标准为限 | 不报销 |
| 六等伤残 | 不报销 | 不报销 |
温馨提示
- 工伤职工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并按规定支付工伤待遇。
- 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或工伤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提起诉讼。
《条例》的颁布实施,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对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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