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金领取政策和延期缴费规定
北京市养老金领取政策和延期缴费规定旨在保障参保人员的退休生活,本文将深入解读相关政策内容。
北京养老金领取政策
领取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
领取方式:
一次性领取:退休后一次性领取养老金总额,需满足一定条件
按月领取:退休后每月领取固定金额的养老金
延期缴费规定
北京市允许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称为延期缴费。延期缴费可增加累积缴费年限,从而提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金额。
延期缴费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尚未领取养老金
个人自愿申请
延期缴费期限:
最短1年,最长5年
每次申请延期缴费期限不得超过3年
缴费基数 | 缴费比例 |
---|---|
本人上一年工资月度平均值 | 28% |
延期缴费期间,参保人员需自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工资月度平均值,缴费比例为28%。
延期缴费优势:
增加缴费年限,提高养老金金额
保持参保身份,享有相关的社会保障待遇
特别提示
延期缴费后,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将相应推迟,但领取的养老金金额会增加。参保人员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权衡利弊,慎重考虑是否延期缴费。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当地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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