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最新规定详解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了《关于调整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6947元。
调整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精神,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平稳运行,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调整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有职工,包括: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企业职工
灵活就业人员
其他符合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调整标准
调整后的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6947元,即最低月缴存额为694.7元。
调整影响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后,将对缴存职工和单位产生以下影响:
缴存职工:缴存额增加,可享有更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单位:缴存成本增加,但有利于保障职工的住房需求和提高职工满意度。
缴存方式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包括:
职工个人以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缴存。
单位以职工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缴存。
缴存比例
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均为12%,即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为本人生命工资收入的12%,单位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工资总额的12%。
办理流程
缴存职工和单位无需办理任何手续,相关调整自2023年2月1日起自动生效。
提示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缴存职工和单位:
及时了解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合理安排缴存计划。
如遇缴存问题,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或至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咨询。
以上内容对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进行了详细解读,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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