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跨省转移需知
养老保险关系到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因此当参保人跨省时,正确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显得尤为重要。养老保险跨省转移需要注意以下要求:
转移条件
1. 参保人员具有省级以上户口,户口随本人迁移到新参保地;
2. 参保人员已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一年;
3. 转移时,参保人员已与原参保地解除劳动关系;
4. 参保人员转入地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材料准备
1.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 参保人员身份证;
3. 参保人员户口簿;
4. 参保人员劳动关系证明;
5. 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转移流程
1. 参保人员在转入地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 参保人员准备齐全所需材料,并提交至转入地社保部门;
3. 转入地社保部门审核材料,无误后受理并出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清单》;
4. 转入地社保部门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清单》寄送至转出地社保部门;
5. 转出地社保部门收到清单后,核实参保人员账户信息并扣缴养老保险费,向参保人员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
6. 参保人员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到转入地社保部门办理续保手续。
注意事项
1.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需要在参保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后办理;
2. 参保人员在办理转移手续时,需要缴清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费;
3. 养老保险转移需要一定的时间,一般需要1-3个月;
4. 参保人员在办理转移手续期间,养老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5. 参保人员在办理转移手续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将在转入地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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