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补缴费在哪里:各地政策一览
养老保险是退休后保障基本生活的重要保障。对于未及时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通过补缴的方式来弥补缴费中断的空档。不同地区对于养老保险补缴的规定有所差异,本文将汇总各地补缴政策,供大家参考。
北京
补缴地点:北京市社保服务中心
补缴范围:北京市户籍人员、在京工作的外省籍人员
补缴年限:补缴起始日期为1987年1月1日,补缴截止日期为法定退休年龄
补缴基数:补缴基数为补缴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
天津
补缴地点:天津市社保中心
补缴范围:天津市户籍人员、在津工作的外省籍人员
补缴年限:补缴起始日期为1993年7月1日,补缴截止日期为法定退休年龄
补缴基数:补缴基数分为单位补缴和个人补缴,单位补缴基数为补缴年度天津市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补缴基数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
河北
补缴地点:河北省社保厅
补缴范围:河北省户籍人员、在冀工作的外省籍人员
补缴年限:补缴起始日期为1982年7月1日,补缴截止日期为法定退休年龄
补缴基数:补缴基数为补缴年度河北省职工平均工资
山西
补缴地点: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补缴范围:山西省户籍人员、在晋工作的外省籍人员
补缴年限:补缴起始日期为1984年7月1日,补缴截止日期为法定退休年龄
补缴基数:补缴基数为补缴年度山西省职工平均工资
内蒙古
补缴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厅
补缴范围: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在蒙工作的外省籍人员
补缴年限:补缴起始日期为1985年7月1日,补缴截止日期为法定退休年龄
补缴基数:补缴基数为补缴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平均工资
各地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可能有变动,具体以当地社保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补缴养老保险不仅可以弥补缴费空档,还可以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建议有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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