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基金划转:操作流程详解
养老保险基金划转是指将个人名下在不同地区的养老保险关系进行合并,以利于退休后享受统一待遇。对于流动性强的劳动者而言,基金划转可以避免养老金分散支取,保障退休后生活质量。
申请条件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
在转移地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
符合转移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其他规定。
操作流程
1.确定转移地和受理机构
向目标转移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并确认是否符合转移条件,明确受理机构。
2.准备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卡
退休证明或离职证明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表(由社保经办机构提供)
3.办理转移手续
在受理机构填写并提交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表,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后,签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通知书》。
4.转入地接收
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通知书》到转移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收手续。转移地社保经办机构将接收转移的信息录入系统,并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回执单》。
5.原参保地清算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转移信息,对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进行清算,将应转移的资金划转至转移地社保经办机构。
注意事项
养老保险基金只能转移一次,转移后不能再进行变更。
转移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不随同转移。
领取养老金前,应确保养老保险关系已全部转移至同一地,否则可能影响养老金待遇。
部分地区对养老保险基金划转有具体限制,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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