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指南
简介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是参保人员因工作变动、户籍迁移等原因导致参保地发生变更时,需办理的社保转移手续。通过转移,参保人员可以确保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连续性,保障退休后的养老待遇。
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已在参保地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
参保人员调入新参保地,且在原参保地已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所需材料(因地而异,以下材料仅供参考)
本人身份证
户口簿
养老保险手册或缴费凭证
近期一寸照片
其他有关转移证明材料
办理步骤
第一步:提出转移申请
参保人员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第二步:开具转移凭证
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申请后,开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单》,加盖公章。
第三步:到新参保地办理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单》,前往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四步:审核转移材料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材料,核对转移信息与参保记录的一致性。
第五步:完成转移
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更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第六步:领取养老保险转移凭证
参保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凭证》,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注意事项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将合并至新参保地。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余额等信息将在转移过程中累计计算。
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单》等凭证,避免丢失或损坏。
办理转移手续时,参保人员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所需材料,确保转移过程的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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