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139个月,领取指南
领取方式
养老保险缴费满139个月(含),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领取养老金:
年满男60周岁、女50周岁(少数民族地区,男性55周岁、女性45周岁);
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达到一定等级;
被依法认定为高级工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样资格的特殊工种;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并达到国家规定年龄;
因病或非因工伤、职业病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
领取流程
1. 准备材料: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
2. 提出申请:向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提出领取养老金申请。
3. 审核处理:社保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领取条件后,计算并核定养老金金额。
4. 领取养老金:经审核通过后,养老金将于每个月的固定日期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
养老金计算
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 (社会平均工资 + 本人平均工资)/2 × 缴费年限 × 1%
社会平均工资:发布前一年全国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平均工资:退休前本单位连续3个月或3个月以上工资的平均值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余额 ÷ 120(即10年)
注意事项
领取养老金前,应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符合领取条件。
养老金领取时间可延迟,延迟领取可享受一定比例的养老金增长。
养老金领取方式可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领取。
退休后仍继续工作的,养老金领取不受影响,但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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