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计算指南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支付工资的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年金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其中,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具体缴纳标准和计算方法如下:
基本医疗保险费
单位缴纳比例
职工月工资低于8000元:8%
职工月工资为8000元及以上:6%
个人缴纳比例
2%
计算方式
单位缴费:单位月工资基数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费:个人月工资基数 个人缴纳比例
企业年金保险费
单位缴纳比例
8%(实际缴费率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低不得低于6%)
个人缴纳比例
0%(个人不缴纳企业年金保险费)
计算方式
单位缴费:企业年金保险缴费基数 单位缴纳比例
失业保险费
单位缴纳比例
2%
个人缴纳比例
1%
计算方式
单位缴费:单位月工资基数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费:个人月工资基数 个人缴纳比例
工伤保险费
单位缴纳比例
单位缴纳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等级确定,分为18个档次,范围为0.2%-3.5%
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计算方式
单位缴费:单位月工资基数 单位缴纳比例
生育保险费
单位缴纳比例
0.8%
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计算方式
单位缴费:单位月工资基数 单位缴纳比例
注意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职工月工资,月工资是指职工上一个年度月平均工资。
职工月工资高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照上限缴费。
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每年根据国家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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