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交社保,离职后能否要求赔偿?如何维护权益?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如发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要求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外,还应当按日加收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依据
公司未交社保,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害包括:
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如养老金、医疗保险等;
存在缴费缺口,影响退休后福利待遇;
影响个人征信,导致贷款或其他融资受阻。
因此,劳动者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未缴纳社保而造成的损失。
具体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社保补缴费:根据未缴纳的社保类型和缴费基数,按规定计算补缴费用;
滞纳金:根据未缴纳社保天数,按日加收滞纳金;
经济损失:包括个人因未缴纳社保而产生的贷款费用、信用受损造成的经济损失等。
如何维护权益
劳动者维护权益的具体步骤如下:
1. 收集证据
工资单或其他证明未缴纳社保的材料;
银行流水或其他证明经济损失的材料。
2. 协商沟通
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并赔偿损失;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仲裁。
3. 申请劳动仲裁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仲裁委员会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则进行裁决。
4. 申请法院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
劳动者应及时发现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行为,并及时采取措施;
收集证据时,应注意保存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时,应聘请专业律师协助维权;
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时效性,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一般应在离职后一年内提出维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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