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提取指南
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中,个人账户是专门用于记录和管理公务员个人缴费部分的账户。根据政策规定,公务员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提取个人账户中的部分资金。
提取条件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提取个人账户中的资金:
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
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出国定居的
提取方式
公务员满足提取条件后,需要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提取申请书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休证或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国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
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后,会将提取资金转入公务员指定的银行账户。
提取金额
公务员个人账户中的资金提取金额有以下规定:
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公务员,可以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的全部。
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可以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的一部分。具体比例根据残疾等级确定,一至四级残疾为30%,五至八级残疾为50%,九至十级残疾为70%。
出国定居的公务员,可以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的全部。
提取时间
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可以随时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提取申请。经办机构会在收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打款。
注意要点
公务员只能在满足提取条件后才能提取个人账户中的资金。
提取的资金不得用于购买房产、股票等投资理财活动。
如果公务员在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将被纳入其遗属的继承遗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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