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保理事会理事长简介
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以下简称全国社保理事会)是国务院设立的负责社会保险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全国社保理事会理事长由国务院总理担任,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组织的负责人担任副理事长。全国社保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全国社保理事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重要事项和研究解决社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全国社保理事会历任理事长
自1998年全国社保理事会成立以来,历任理事长如下:
任期 | 姓名 |
---|---|
1998年-2003年 | 朱镕基 |
2003年-2008年 | 温家宝 |
2008年-2013年 | 李克强 |
2013年-2018年 | 张高丽 |
2018年-2023年 | 李克强 |
2023年至今 | 李强 |
全国社保理事会理事长职责
全国社保理事会理事长负责统筹全国社保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主持全国社保理事会会议,审议重要事项和研究解决社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向国务院提出社会保险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
协调各部门、各地区社会保险工作。
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审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运行情况。
全国社保理事会理事长选任
全国社保理事会理事长由国务院总理担任,任期与总理任期一致。总理卸任后,全国社保理事会理事长职务随之解除。副理事长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组织的负责人担任,任期与本人在原任职务中的任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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