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分部分布情况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总部设在北京。为了加强对地方社保基金的管理和服务,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设立了多个地方分部。
分部设置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分部主要设置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和部分直辖市。截至目前,共有31个分部,具体分布如下:
省份 | 分部所在地 |
---|---|
北京 | 北京市 |
天津 | 天津市 |
河北 | 石家庄市 |
山西 | 太原市 |
内蒙古 | 呼和浩特市 |
辽宁 | 沈阳市 |
吉林 | 长春市 |
黑龙江 | 哈尔滨市 |
上海 | 上海市 |
江苏 | 南京市 |
浙江 | 杭州市 |
安徽 | 合肥市 |
福建 | 福州市 |
江西 | 南昌市 |
山东 | 济南市 |
河南 | 郑州市 |
湖北 | 武汉市 |
湖南 | 长沙市 |
广东 | 广州市 |
广西 | 南宁市 |
海南 | 海口市 |
重庆 | 重庆市 |
四川 | 成都市 |
贵州 | 贵阳市 |
云南 | 昆明市 |
西藏 | 拉萨市 |
陕西 | 西安市 |
甘肃 | 兰州市 |
青海 | 西宁市 |
宁夏 | 银川市 |
新疆 | 乌鲁木齐市 |
职能范围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分部的主要职能包括:
1. 负责社保基金在当地的投资管理和监督;
2. 负责当地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
3. 负责当地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
4. 负责当地社保基金的资产管理;
5. 负责当地社保基金的风险管理;
6. 负责当地社保基金的政策宣传和投资者教育;
7. 负责当地社保基金的稽核和检查。
联系方式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分部的联系方式详见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官方网站(www.ns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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