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全套申请流程指南
当企业职工不幸去世后,其遗属有权申领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保障其基本生活。本指南旨在为遗属提供全套申请流程,帮助他们顺利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条件
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职工本人去世时已满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
职工本人去世时未满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所需材料
职工死亡证明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
遗属身份证
户口簿
与职工有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申请流程
1. 向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 审核材料
经办机构将审核提交的材料,并核实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3. 确定待遇水平
根据职工缴费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遗属待遇水平。
4. 发放待遇
遗属待遇一般按月发放,通过银行卡或邮局汇款。
待遇种类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发放,金额按职工本人上年度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丧葬补助金的20%发放,由供养人领取,供养人为多人的按人数平均分配。
遗属生活补助费:按职工本人退休前养老金的50%发放,由配偶或者子女(无配偶)领取。
遗属生活一次性抚恤金:按职工本人退休前养老金的20倍发放,由配偶或者子女(无配偶)领取。
特殊情况
职工去世时未办理退休手续:遗属可先申领遗属生活补助费,待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再转换领取退休金。
遗属为多人的:丧葬补助金、遗属生活一次性抚恤金按人数平均分配,遗属生活补助费由配偶领取。
遗属再婚的:丧葬补助金、遗属生活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终止发放,遗属生活补助费继续发放。
注意事项
申请应在职工去世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超过3个月的,从申请之日起发放待遇。
遗属待遇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或拖欠。
如对申领待遇有疑问,可咨询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社保咨询热线。
通过遵循上述步骤和注意事项,遗属可以顺利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全套流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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