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称养老保险)是一种由政府强制执行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企业职工在退休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是指企业职工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其计算方式为个人缴费年限乘以个人缴费指数乘以本人退休时的计发基数。计发基数一般为职工退休前一年所在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90%。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企业职工在缴纳养老保险期间,个人缴费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形成的资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在职工退休后作为退休金的一部分发放。
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在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之外,额外为职工缴纳的补充性养老保险费用。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自愿缴纳,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失业养老金
失业养老金是指企业职工因失业导致无法缴纳养老保险而领取的养老金。失业养老金的领取资格、领取条件和领取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
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
死亡抚恤金是指企业职工因非因工死亡而发放给其家属的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是指企业职工死亡后发放给其家属的丧葬费用补助。
丧失劳动能力养老金
丧失劳动能力养老金是指企业职工因伤病等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而领取的养老金。丧失劳动能力养老金的领取资格、领取条件和领取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
其他保险福利
养老保险还包括其他保险福利,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些保险福利为企业职工提供了全面的社会保障,保障其在不同情况下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企业职工提供了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必要的保险福利。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养老保险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为企业职工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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