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介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中国政府为增强农民疾病保障能力,减轻农民因病致贫的医疗负担而实施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一种惠民利农的社会保障体系。其基本形式是以乡镇为单位,以家庭为参保主体,农民自愿参加,政府资助,个人缴费,实行大病统筹,小病自负,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新农合群众参加方式
参保范围
新农合参保对象为户籍在农村且未参加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农民家庭成员、农村外出务工者、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从业人员等均可自愿参加新农合。
缴费方式
新农合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资助的筹资方式。个人缴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筹资能力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一般为每年每人100元左右。政府资助标准由中央和各级地方财政按照一定比例承担。
参保程序
农民自愿参加新农合后,需到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缴纳个人应缴费用。经办机构会为参保农民发放新农合证。农民凭新农合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享受新农合政策待遇。
新农合保障内容
新农合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住院医疗费用、大病保险、门诊慢性病治疗费用等。其中,住院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诊疗费、手术费等;大病保险包括重大疾病治疗费用的门诊和住院费用;门诊慢性病治疗费用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的门诊治疗费用。
新农合发挥的作用
新农合实施以来,有效保障了农村农民的医疗需求,减轻了农民因病致贫的负担,对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农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22年底,新农合参保人数已超过9.8亿人,覆盖率达99.9%,为农村农民提供了坚实的医疗保障屏障。
保障范围 | 保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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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 药品费、诊疗费、手术费 |
大病保险 | 重大疾病治疗费用的门诊和住院费用 |
门诊慢性病治疗费用 | 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的门诊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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