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缴纳对象
居民养老保险,又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中国政府为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缴纳居民养老保险主要针对以下人群:
城镇非就业人员
未参保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
随军家属、全职主妇和离退休人员。
农村户籍人员
年满16周岁的农村户籍农民。
未参保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等。
其他特定人群
享受政府补贴的优抚对象,如伤残军人、烈士遗属等。
领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人员。
缴费规则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缴费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确定。个人缴费比例通常在5%-12%之间,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政府补贴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
参保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保居民养老保险:
到户籍所在地的参保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定缴纳保费。
登录当地社保网上服务平台,完成线上参保登记和保费缴纳。
缴费年限和待遇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最少为15年,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待遇越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各地也有差异,一般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和当地平均工资挂钩。
注意事项
居民养老保险是自愿参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经济能力选择参保。
参保人员需要定期缴纳保费,否则会影响养老金的领取。
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相互补充,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保其中一项或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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