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保:人社部文件、查询方法及最新规定
社保补缴依据
依据人社部《关于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认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58号),参保人员可以补缴社会保险费,维护劳动者社保权益。
补缴方式
职工补缴
职工可以通过单位申请补缴,单位应提供补缴证明材料,包括参保人员身份证明、补缴金额和期限等。补缴金额按规定缴纳。
个人补缴
个人可通过以下渠道补缴:
社保局柜台补缴:携带身份证、暂住证等材料到当地社保局柜台申请补缴。
网上补缴:登录当地社保网站或第三方平台,按照提示操作补缴。
支付宝补缴: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模块,找到“社保”选项,选择“我要补缴”即可补缴。
补缴查询
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补缴记录:
社保局柜台查询:携带身份证前往当地社保局柜台查询。
网上查询:登录当地社保网站或第三方平台,通过个人社保账号查询补缴记录。
支付宝查询:通过支付宝“我的”页面,点击“社保”,选择“缴纳记录”即可查询补缴记录。
最新规定
根据人社部《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49号),自2022年4月起,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正式运行,实现全国社保业务协同处理,补缴查询更加便捷。
此外,人社部《关于调整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44号)明确指出,自2022年7月1日起,退休人员补缴的参保缴费年限可并入计算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限。
注意事项
补缴社保只能补缴缺失已超过半年的社保缴费年限。
补缴金额不计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不影响退休待遇。
补缴社保需要缴纳滞纳金,具体金额视补缴期限而定。
职工在职期间不可自行补缴社保,应由单位申请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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