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社保缴费基数调增,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2022年12月29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调整后缴费基数区间
调整后,中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区间为:
| 社保类型 | 最低缴费基数 | 最高缴费基数 |
|---|---|---|
| 基本养老保险 | 5255元 | 34832元 |
| 失业保险 | 5255元 | 29679元 |
与2022年的缴费基数区间相比,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均有所调增,分别提高了523元和3642元。
缴费比例不变
尽管缴费基数有所调整,但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保持不变,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为2%,个人缴费比例为1%。
本次缴费基数调整,主要是为了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优化社保基金结构,确保养老金和失业保险待遇水平的稳步提升。同时,也体现了中山市政府对企业和职工权益的重视。
对企业和个人影响
缴费基数调增后,企业和个人每月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也会相应增加。具体金额取决于实际的缴费工资和所适用的缴费比例。
对于企业而言,缴费基数调增会增加一定的人力成本,但也为员工提供了更稳定的保障。对于个人而言,缴费基数调增意味着养老金和失业保险待遇的提高,有利于未来退休后的生活保障。
操作指引
企业和个人需要根据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及时调整社保缴费申报和缴款金额。各社保经办机构将根据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对社保待遇进行重新核定。
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社保服务热线。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