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5条参保人员退休时养老金计算与发放
养老金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5条,参保人员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以下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按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工资指数和缴费年限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个人账户储存额和退休时公布的计发月数计算。
过渡性养老金:对于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按特定公式计算。
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 =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缴费工资指数 × 缴费年限) × 1%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退休时公布的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
过渡性养老金 = (退休时工资 × 过渡缴费年限) × 1.4%
养老金发放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发放时间和方式由各地规定。一般情况下,养老金发放方式包括:
银行转账
社保卡刷卡
邮局领取
相关政策
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55周岁(根据具体工种和职业而定)。
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
缴费工资指数:用于调整退休前缴费工资水平的影响。
计发月数: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由国家统一规定,目前为139个月。
注意事项
参保人员退休前,应提前了解养老金计算和发放的具体政策。
缴纳养老保险时,应按时足额缴纳,避免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
如对养老金计算结果有疑问,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或提出复核申请。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