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解析须知
什么是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试点养老险”)是一种由保险公司承办,由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的试点商业保险产品。其特点在于,在缴费期内,被保险人缴纳的保费可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且在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试点养老险的优势
税收优惠:在缴费期内,缴纳的保费可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扣除额度为每年12,000元。
长期收益:试点养老险具有长期收益性,保费进入个人账户后将进行投资运作,获得的投资收益将累积到个人账户中。
领取灵活:退休后,可选择一次性领取、按年领取或按月领取养老金。
保障功能:试点养老险兼具保障功能,在缴费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受益人可一次性领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试点养老险的注意事项
参保条件: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且本人未享受其他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待遇的人员可参加试点养老险。
税务处理:缴费期内,缴纳的保费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领取方式:退休后可选择一次性领取、按年领取或按月领取养老金。其中,一次性领取时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按年或按月领取时,按5%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投资限制:试点养老险的保费投资范围受到限制,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银行存款等低风险资产。
试点期限:试点养老险的试点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选择试点养老险的建议
长期规划:试点养老险是一项长期规划,适合有较长缴费期和较晚退休年龄的人员。
税收优惠:缴费期内享受税前扣除政策,可有效降低缴费负担。
投资收益:保费进入个人账户后将进行投资运作,获得的投资收益将累积到个人账户中。
领取灵活性:退休后可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领取方式,满足个性化需求。
保障功能:兼具保障功能,在缴费期内若身故或全残,受益人可一次性领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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